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七、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,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
ISB9.自然及其世界,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气,被称为行星的大地,其中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水陆星球,以及年复一年妆饰其表面的一切产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,唯独靠太阳生存,太阳构成它们的中心,并通过它的光线和热的调节而无处不在;每个人都能从经验、感官见证,以及论述世界变得可居的方式的著作清楚知道这一切。由于这些事物的永久生存来自这个源头,也就是太阳,所以理性可以确切地得出这个结论:它们的存在也来自这个源头;因为永久生存就是永久存在,如它们最初存在那样。由此可知,自然界是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其次创造的。
此前已说明,既有属灵事物,也有属世事物,这两种事物彼此完全不同;属灵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爱的太阳,耶和华,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,就在这太阳中间。但属世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火的太阳,后者源于前者,两者都源于神,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,如同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,在先之物随首先者而来。
自然及其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,它的一切效果证明了这一点;如它的光线通过光学仪器聚焦于一个点,就会从中发出猛烈燃烧的火,以及火焰;其热的性质,这热类似于初级火的热;以及这热根据入射角分级,由此产生气候变化和一年四季;此外还有其它许多事实,理性官能根据这些事实,通过身体感觉可以证实:自然界的太阳仅仅是火;还证实:它是最纯的火。
那些对属灵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一无所知,只知道属世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之人,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混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,并通过感官、因而推理的谬误得出以下结论:属灵事物无非是纯粹的属世事物,从光和热所激发的后者的活动就产生了智慧和爱。除了自然之外,这些人眼睛看不到别的,鼻子闻不到别的,胸中呼吸不到别的,所以就将一切也归于自然,从而吸收属世之物,就像海绵吸水一样。这些人好比把马套在车后,而不是车前的车夫。
那些区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,并从前者推断后者的人则不然。这些人也发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是属灵的,属于身体的属世事物作为工具和手段服务于灵魂,灵魂通过它们在自然界中产生其结果。你若得出别的结论,就好比一只螃蟹,行走时靠尾巴帮助前进,每走一步眼睛都会向后看;你的理性视觉则好比当阿耳戈斯前额上的眼睛睡觉时,他后脑勺上的眼睛的视觉。这些人在推理时也自以为是阿耳戈斯;因为他们说,谁看不出宇宙的起源来自自然界?那么神是什么?不就是自然界最内在的延伸吗?以及类似荒谬的事;他们夸耀这些事,比智慧人夸耀理性的事更甚。
806.“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”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。“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”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,是因为“伸冤”表示报应。“流人血”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(327, 684节);在此表示向“祂仆人”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。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,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。这论及主,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,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;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,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,然而,在圣言的许多地方,这些都被归给了主(525,635,658,673节)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,恶者与善者分离,被投入地狱时,就说主发怒和报仇;因此,这日被称为“忿怒的日子”,同样被称为“忿怒”,以及“报仇之日”;并非主发怒和报仇,而是恶人向主发怒,报复祂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,报复法官;但法律并不发怒,法官也不报仇。
在以下经文中,“报仇”(或报复)就具有这种意义:
报仇之日在我心中,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。(以赛亚书63:4)
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。
耶和华有报仇之日,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。(以赛亚书34:8)
看哪,你们的神必来报仇,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,祂必拯救你们。(以赛亚书 35:4)
这些是报仇的日子,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。(路加福音21:22)
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。
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,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,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,安慰一切悲哀的人。(以赛亚书 61:1,2)
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?(耶利米书5:9,29)
我要向巴比伦报仇,一个人也不宽容。(以赛亚书47:3)
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,将它毁灭,因这是耶和华报仇,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。(耶利米书 51:11,36)
你们各族人,祂的百姓要歌唱;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,报复祂的敌人,洁净祂的地、祂的百姓。(申命记 32:43)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:热流入他的意愿,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;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
ISB7.众所周知,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,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。正因如此,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: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,被称为意愿;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,被称为理解力;正如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智慧,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,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。良善属于爱,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,他就会去意愿,当付诸行动时,他便称之为良善;真理属于智慧,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;事实上,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,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,它就变成良善。
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,就是意愿和理解力,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,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。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,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;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,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,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,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。这两种容器,即意愿和理解力,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;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,这热本质上是爱,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,这光本质上是智慧,如前所述。
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,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;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,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。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,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,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,就像独眼人,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,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;也像残疾人,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;又像跛脚的人,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。从这些事清楚可知,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,产生爱之良善;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产生智慧之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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